6月18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动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就市法院及县委政法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扎实开展。二是着力强化学习活动的教育效果。要通过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内心深处感悟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品格,激励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公正为民,忠诚敬业。要引导干警通过对照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像邹碧华同志那样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切实完成好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三是不断拓展学习活动的深度广度。通过组织“法官当如邹碧华”主题征文、召开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
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一曲上下求索、敢于担当的颂歌。在他的领导与支持下,一系列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迎刃而解,他在上海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曾在短短四个月内批阅各类群众来信106封,并坚持每周四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动员会后,台前法院的干警们把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联系实际,通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迅速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干警们决心将学习感悟转化为在本职岗位上的强大动力,用实际行动深情缅怀这位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的勇士,让勇于担当的“邹碧华精神”永驻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