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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严守纪律红线 廉洁过“五一”

  发布时间:2015-05-04 15:53:00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干警在“五一”期间出现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台前县法院重拳出击,打了一场漂亮的廉政建设“保卫战”。

    一是打好节前“预防针”。“五一”节前,该院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重温了严禁“三公”消费等廉洁规定,提前敲响干警的廉洁自律警钟。同时,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节前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履行好廉政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自己的手,还要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家的门。

    二是吹好家属“廉洁风”。该院向干警家属发放了“当好廉内助,守好一个家”的倡廉助廉信,倡导干警家属“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切实树立起助廉意识,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不仅是维系家庭幸福的生命线,更是家庭的保护绳。希望干警家属作为家庭的一员,不仅要作为贤内助,让法官办省心案、放心案;更要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让法官办好案,办良心案。

    三是查好节中“节日病”。该院实行“五一”活动去向每日汇报制度。纪检组明确要求,干警在“五一”期间如有婚丧嫁娶、外出旅游等事项,必须提前一天向纪检组汇报、备案去向地点、活动规模、参加人数等线索,接受纪检监督,消除违法违纪隐患。开通廉洁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开展监督检查,聘请8名廉政监督员充实监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备案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干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确保廉洁、文明过节。

    四是交好节后自查卷。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了干警节后廉洁自律情况汇报会,再次督促干警时刻绷紧“自律弦”,架好廉政风险“高压线”。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逐一向纪检组汇报了五一期间廉政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编辑:白淑娟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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