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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三项措施认真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5-04-28 17:11:00


    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即将正式施行,为了更快、更好的适应新的法律规定,台前县法院组织行政庭干警及其他涉及行政诉讼的庭室干警一起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一是对照比较,找出亮点。我院通过专题学习、开展研讨会等方式对新、旧《行政诉讼法》逐条进行学习,对比找出了解决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起诉期限延长为6个月、取消维持判决、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等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亮点,深化了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

    二是温习笔记,内化吸收。我院组织干警重点学习了江必新副院长等人的讲义,引导干警对讲义中的重点、难点,以及他们针对本次修改提出的新问题、新观点,进行了探讨。

    三是结合实践,做好准备。我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如何适应新法的改变,处理好现有的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在以后的行政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应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责任编辑:白淑娟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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