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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拦路孝子心,失信老赖积极履行

  发布时间:2015-04-27 11:18:10


    2015年4月3日,是清明节的前一天。家住台前县马楼村的刘某拿着买到手的飞机票,感叹不已:“以后再也不当老赖了,失信真是害人害己啊”。2014年1月27日,因刘某不履行10万元债务,债权人孟某到台前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该院依法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刘某心怀侥幸,一再逃避执行,该院依法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某仍旧不以为然。清明节将近,刘某欲回乡给母亲上坟,买机票时发现因自己被列入黑名单,民航公司拒绝售票给他。刘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孟某,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刘某当场支付孟某10万元,孟某撤诉,刘某也顺利地买到了回家的机票。

    据悉,为了有效破解执行难题,该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老赖”依法采取制约措施316次267人。此外,该院还认真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活动,邀请3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案件239起,移送侦查、起诉6名被执行人,让32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得到了应有的民事赔偿,有力地实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白淑娟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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