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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执行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5-01-07 15:25:18


     执行的顺利进行是保障当事人诉求的关键点,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当事人等于仅仅得到一张文书,其合法权益并未实现,引起当事人不理解,不认可,甚至采取上访、闹访的方式表达诉求,加剧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如何解决好“执行难”,已经成为当今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

      一、“执行难”的原因  

      一是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外出经商、务工的人较多,有些被执行人逃避债务长期外出,另外,被执行人将个人名下财产转移登记、变相隐匿的手法多种多样,造成了大量案件从表面上看起来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二是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的需要,由于执行法官人员编制不足,一个地方基层法院的执行庭法官每年个人要承担大量的执行案件工作,往往把一件案件的执行排到半年之后,而且是一个执行员同时兼顾几件案件的执行的情况比比皆是。

三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执行工作目前主要依靠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规定来开展工作,缺乏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没有制定出《强制执行法》等比较切实可行的法律、

     二、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将有关执行的法律规定从诉讼法中脱离出来,出台一部专门的关于执行的法律,对执行在立法层面上加以完善。以便更有利于执行人民开展工作,也更有利于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真正实现。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壮大执行干警队伍,抓好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突出增强执行人员攻坚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文明执行的能力。

     三是积极加强执行调解工作。调解作为一种重要办案手段,不仅能在审判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在执行工作中同样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加强执行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使案件及时执结而又不激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白淑娟    

文章出处:夹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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