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本着“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开通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
该院开通的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包括以下方面:
一、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咨询导诉台,对涉及农民工的纠纷进行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避免诉讼和执行风险,指导农民工正确举证,积极合理地行使释明权,避免农民工因缺乏法律常识而陷入诉讼的困境,建立司法便民全天快捷通道;
二、针对农民工案件的工作特征,实施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多种司法便民举措,解决农民工诉讼难的问题;
三、受理对涉及农民工人身伤害、工资等案件,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可申请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杜绝农民工因交不起诉讼费用而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实行减、缓、免诉讼费手续绿色通道;
四、受理农民工讨薪案,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直接使用诉前调解程序、简易程序办理,争取在10天之内依法快速审结;对于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尽量缩短审理周期,承办法官会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将及时安排庭审,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判决;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实施快速审理绿色快捷通道;
五、在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时,可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服务;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予先予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到位,优先执行绿色快捷通道;
六、为避免法院判决生效后农民工仍得不到应有的权利,该院对于审结的涉及农民工人身伤害、工资等案件采取承办法官移送和优先执行两套方案,并积极向县级劳动人事行政机关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真正解决好农民工的生活、生产困难,用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自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秉公办理案件,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普遍赞誉,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农民工纠纷案件22件,巡回审判率85%以上,调撤率91.1%,平均审理时间仅为20天,达到了零上访、零上诉、零反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