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台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注民生的各项要求,在立案过程中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全方位立案服务。在立案审查时,如遇离婚、抚养、赡养、交通事故等案件时,首先询问基本案情,看当事人是否属于“三留守”的范畴。对涉及到“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在立案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尽快使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农村“三留守”人员中如有年纪较大、身有残疾等行动不便的,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实困难的“三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主动、及时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如遇赡养、抚养、监护、交通事故等案件,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先进行口头立案,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另外,立案庭在提供巡回立案服务的时候,立案法官还肩负起向“三留守”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调解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