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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款送到农民工手中

  发布时间:2014-05-15 21:56:47


    5月14日下午,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孙勇一行数人来到农民工张某家中,亲自将某建筑公司拖欠张某两年之久的工资款交到张某手中。

    台前县孙口镇某村村民张某儿子系现役军人,张某常年在县城某建筑公司工地干活。2013年张某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下来,导致小腿骨折,一时生活不能自理。后张某向某建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及赔偿款时,该建筑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时间长达两年之久,造成张某家庭生活困难,儿子在部队服役受到影响。

    2014年1月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长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启动农民工维权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力争使张某早日领到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领导亲自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得到顺利执结。执行款到位后,院长高贯玺指示,要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张某家中。

    当张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执行款后,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法院领导!你们干警真是我们农民工的贴心人啊!我马上就给儿子打电话,让他安心在部队服役,保家卫国,多出力、多流汗、多做贡献。”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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