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大军在一亿人以上,约占我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广大农民工用他们的辛勤劳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目前,作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却往往得不到维护。自“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服务宣传月”开展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活动,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各种便利。
一、执行局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围绕农民工最核心的拖欠工资问题,包括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该院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频发的情形,从去年年底一直到现在一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快审、快结、快执。2014年4月,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休假,临时设立了执行小组,经申请人申请,24小时分批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一旦发现线索,马上采取措施,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将被执行人的收入、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资产查清,从农民工赚钱不易等方面来感化被执行人,促使其自动履行,达到申请人满意、被执行人服法的效果。
二、各法庭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该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向前来咨询的农民工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法律咨询活动,在农民工聚集的地方采取法制讲堂、法官说法等形式,一是让他们懂得他们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避免采取封门堵路、围堵车辆、跳楼讨薪等简单粗暴的方式,扰乱正常秩序,从而造成自己有理变无理的被动状态。二是要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使他们了解维权时需要注意的证据和程序,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进行诉前辅导和风险提示,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维权之路。三是对于正在起诉的农民工进行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提供法律建议,引导他们合法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三、法院加大农民工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依法减免或缓交诉讼费用,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农民工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财产担保的,依法予以准许。
四、为农民工提供专线、专栏等便利。该院在立案大庭专门设置了“红色电话”,这是为农民工专门设置的专线,对外公布了联系方式,派专人接听,以供其能够随时咨询法律问题。在政务网上也开通了专栏,供农民工发言、咨询、评论和留言,及时为他们释惑答疑,切实解决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帮助他们正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