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二〇一三年度被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作者:任燕,白淑娟 发布时间:2014-05-08 17:46:56
2013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坚强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被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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