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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农村“三留守”人员的“避风港”

  发布时间:2014-05-05 15:43:52


    自开展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多层次会议安排部署,出台多项措施推进专项活动开展,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案件和纠纷进行认真的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开辟“三留守”人员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力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派出干警深入农村对“三留守”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并就“三留守”人员的人身安全、权益保护提供法律帮助,为“三留守”人员创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法律环境,真正成为了农村“三留守”人员的“避风港”。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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