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学生家长王某来到台前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见义勇为好心人、品德高尚好干警——增县法院干警孙勇同志”的锦旗交到台前法院领导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在院领导的追问之下,才了解到事情原委。原来是法警队政委孙勇在办案途中热心救助交通事故受伤学生,为诊治伤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受到了群众的称赞。王某此来就是专门来向法院领导表示感谢的。
当日上午12时许,该院法警大队政委孙勇与执行局其他同事驱车前往台前县人民路东段农村商业银行执行案件,在丁李路口,看见道路北侧有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突然与一辆骑自行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女孩相撞,女孩瞬间摔到地上一动不动,旁边还有十几人围观。见此情形,孙勇马上意识到出了车祸,便立即停下警车并打开警灯警示,并走近现场察看,看见躺着的女孩满脸是血,眼眉处有一长约3公分的伤口,还在不停的往外流血,但人还清醒。见到伤者伤势严重,孙勇马上叫围观的人群散开,叫同事注意保护现场,自己则把受伤的女孩抱上警车,迅速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此时,他身上的衣服已沾满了血迹。此时车祸已发生近十分钟,群众都纷纷称赞孙勇为救治伤者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受伤的女孩叫王建君。孙勇问清其家长情况后,马上和她的家长取得联系。把女孩送到县人民医院并帮她办理好挂号手续后,其家人才赶到医院。女孩脸部受到重创,外伤伤口需要缝合,但由于抢救及时,眼睛并未受到损伤,目前伤情稳定,已无大碍。看到女孩有人照顾了,孙勇才驱车继续前去执行案件。围观群众说:“还是法官好啊,遇到车祸挺身而出,积极救人。”大家纷纷表示,当前社会上有些人遇到有人摔倒都不敢扶,怕被人敲诈。法院干警遇到车祸第一反应没有“拍照固定证据”,也没有迟疑,而是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毫不迟疑的伸出援助之手,充分表明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法官情怀。
孙勇,男,1975年9月出生,现任台前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审判员。1992年8月进入台前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路走来,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把全部身心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审判、执行事业中,做到用一颗火热的心去工作、用一颗公平的心去办案、用一颗赤诚的心面对党。自2010年以来,孙勇连续被市、县法院表彰为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