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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法警大队认真组织学习最高院通报精神

  发布时间:2014-03-19 09:42:12


    3月18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李风军、警政科长张洪越一行来到台前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检查指导司法警务保障和机关安保工作。

    3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法院刑事被告人脱逃和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法院司法警察携带毒品被警方拘留事件的紧急通报》,中院领导指示法警支队要贯彻落实好《通报》要求,确保我市法院队伍管理和庭审安全不发生问题。副支队长李风军要求,一要要快速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二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要抓好司法警察经常性警示教育。确保广大司法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保持高度警惕,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我院法警大队立即组织全体法警认真学习通报内容,并结合大队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进行讨论,提出要求:

    一、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以其他法院发生的被告人脱逃事件为警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意识。二、突出执法环节上的“四严”。从看守所提押被告人,突出手续严,防止提错人;提押路途中突出监视严,防止被告人脱逃;候审时突出看管严,防止被告人串供;出庭时突出押解严,保证被告人始终在控制范围内,防止其有危害法庭安全的行为。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好司法警察工作相关规定要求,依法履行公务,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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