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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冬莉诉王作正离婚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2 17:08:02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作正:

    本院受理赵冬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侯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    

文章出处:侯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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